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12月30日上午,学校在天润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牟善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党委委员、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张家瑜主持会议。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系部办公室主任,学校总法律顾问、顾问工作组成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会上,张家瑜宣读了总法律顾问、顾问工作组成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名单。经学校研究,聘请科研与产教处处长徐原为学校总法律顾问,聘请山东方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成森为校外法律顾问,聘请会计系教师崔巍、商学系教师厉莉以及思政部教师李秋麟为校内法律顾问。牟善德为总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和顾问工作组成员颁发了聘书。
牟善德在讲话时从四个方面对依法治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牢树法治思维,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推进法治建设。要建立完善好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各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要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证学校健康平稳发展。三是要抓实各项工作,形成推进法治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树立全局思想,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内循环;要对标对表,互相配合完成任务,高质高效的抓好每一项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抬高工作标杆,让法治建设延伸到每一个工作角落。四是要加强督导考核,形成强有力的法治工作保障体系。要提高法治素养,真正做到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用法治理念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组织保障和督导考核,确保法治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张家瑜在主持时强调,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法律顾问队伍的作用,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和素质养成,依法办学、依法治学、依法办事,努力营造干部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学生守法遵纪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学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